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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宜宾市江安县2015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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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公开选调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选调名额11名,其中选调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全县在编在岗的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和已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三)具有2周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具体条件执行),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参公人员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必须具备可交流到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条件;
    (五)符合《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报考者不得报考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和《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有回避情形的职位;
    (五)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www.jarsj.cn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8日24:00。
    (二)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调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选调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公告提供的报名网址按网络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选调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2015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同时上传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3.网络资格初审。网上初审只对照片清晰度和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符合职位要求进行审查,不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身条件完全符合的职位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5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5年7月29日---7月31日自行在报名网站按提示操作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笔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职位选调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公告在江安县党政网上公布。考生应携带《2015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工作年限证明,以及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需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考察、公示及调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有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最终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组织。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后,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及选调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结合个人档案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是否真实,并对报考者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所报考的岗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进行递补。
    (三)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在江安县党政网和原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总成绩和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四)顶岗试用及正式调动
    公示期满未收集到异议的予以办理选调手续。被选调人员需先借调到新单位顶岗试用三个月,借调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调动;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选调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选调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选调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安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办公室:0831-2622014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831-2620738
    

2015年7月21日
    附件:2015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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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3: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