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屏边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
内容 | 关于2015年屏边县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屏边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为做好2015年屏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体检及招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5年8月5日下午16:00到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动力市场领取体检表,于8月6日上午8:00前到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动力市场集中(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建设路76号)。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和3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勿食猪肝、猪血、大量绿色蔬菜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清晨空腹进行B超检查; 3、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进行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4、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5、经期及怀孕者不作妇科检查,经期不作小便检查,待月经结束后三天与县人社部门联系安排检查。 6、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体检费由考生自理,由医院负责收取。 二、档案转递 考生将档案在2015年8月10日前转到屏边县人才市场,需要开具调档函的,即时到屏边县人才市场办理。 三、体检时须提交的相关证件 (一)《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有户口、民族、身份限制的需提交户籍或民族身份证明原件1份。 (三)《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四、其它要求 (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考生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政审)的,可从同岗位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二)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无异议者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逾期未转交档案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屏边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3225636。 六、屏边县纪委监察局投诉电话:0873—3221214。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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