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工程专业) | ||||||||||||||||||||||||||||||||||||||||||||||||||||||||||||||||||||||||||||||||||
内容 | 学术型复试分数线:总分320分,单科45(68)分;专业型复试分数线:总分290分,单科40(60)分。 学术型专业:材料加工工程(代码080503) 专业型专业:材料工程(代码085204)中的研究方向之:材料加工(研究方向代码(01)、高分子材料加工装备及模具(CAD/CAE)优化(研究方向代码04)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到地点:高分子学院208室 2.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研3-309,研3-312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高分子材料成型工艺学》或《高分子材料成型模具》(含机械) 说明:上述笔试科目两者任选一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选考成型模具考生需携带绘图铅笔、大于200mm的三角尺、圆规作为作图工具。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1:30开始 面试地点:研3-309,研3-312 4.体检: 体检时间:3月12日—3月28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3月29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高分子学院208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 根据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的要求,我校决定从2016年3月开始,各学院需要收取的研究生复试费,不再使用手工票现场收取,全部采取学生网上自主缴费,缴费时间为2016.3.17-2016.3.23, 现场报到不补交复试费。具体缴费方法将另行挂网通知,请密切关注。 五、各专业复试名单(不含推免): 注:根据我院2015年高分子学科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组织拟推免或报考我院研究生的营员进行提前考查,其中获得2016年保研资格或达到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原则上我院将予直接录取不再参加入学复试”,在夏令营活动中获得我院提前面试合格通知的营员,且达到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将予直接录取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六、咨询联系方式:028-85405112 七、举报受理渠道: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028-85461785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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