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考政府辅助雇用人员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市政府《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佛府办[2015]30号)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局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条件 (一)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佛山市户籍; (二)中国语言文学类、机械类、电气类、能源动力类、计算机类及经济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五)综合素质较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地点 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9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或送至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考辅助雇员报名表(“填表人”处须亲笔签名)、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工作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免冠红底小一寸照片1张。同时请将“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考辅助雇员报名表”及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k@fset.gov.cn。我局审查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3604室;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83981455 三、考试事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三)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核 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雇用方式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雇用人选,经报人社部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雇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 薪酬待遇 薪酬按市人社局《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薪酬方案》(佛人社〔2015〕169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雇用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雇用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再续签劳动合同。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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