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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黔东南州天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2015年选调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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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我县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监管人合法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负责被监管人员入所体检和生活卫生管理,被监管人员诈病识别和心理矫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传染病和特有疾病的预防控制,强制隔离戒毒治疗,突发危重症急救处置,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天府专议[2015]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本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选调7名医务人员到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选调工作组织形式
    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和计生局抽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选调计划和岗位
    详见《天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2015年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天柱县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不含县自行聘用干部);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干部身份。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资格条件以《岗位表一览表》为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考核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或合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见习期的;
    6.未具备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选调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天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经州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聘用到事业单位前,有到村任职、“西部志愿者”等工作经历须提供经县(市)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连续工龄的文件依据(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天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2015年公开选调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见附件2)。
    六、考察
    (一)考察对象及人数确定
    报名合格符合条件的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二)考察的组织形式和内容
    考察工作具体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和计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可按照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七、拟调对象的确定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客观评价,写出考察报告,提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选调的人员,并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及拟调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县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咨询电话:7521320(县公安局办公室)
    7529768(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7522383(县卫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7526516(县纪委信访室)
    

2015年8月31日
    附件:1.天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2015年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岗位一览表
    2.天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2015年公开选调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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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室2015年公开选调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天柱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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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6: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