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毕节市黔西县公安局2015年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考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一届六十三次常委会研究作出的“根据实际需要,在不突破编制、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的前提下,按照程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充实到公安机关文职人员队伍,缓解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的决策精神,为缓解我县公安机关基层警力不足,提高全县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结合我县公安警力实际,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到公安局从事文职工作,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计划考调文职人员100名,各考调职位详见《黔西县公安局公开考调文职人员职位计划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遵纪守法; (3)年龄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1日之前出生),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之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黔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2011年9月2日之前参加工作; (8)具有在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罚处罚、治安处罚的; (2)正在服刑、缓刑或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受党内、行政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4)品行不好,有不良诚信记录表现情况的; (5)新录(聘)用人员,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6)其他不适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9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黔西县公安局政工室(黔西县莲城大道39号)。 (三)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实施方案》后,持单位主管部门签字同意报考的《报名表》一份(属于符合报考条件的乡(镇、办事处)教师需乡(镇、办事处)教管中心同意报考,属于符合报考条件的县直中小学教师需县教育局同意报考)、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职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之前须慎重考虑所报考岗位,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调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3.报名时,必须承诺“同意参加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服从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 4.收取报名费100 元∕人。 五、面试 各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考调数比例1:1的(含),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其中02职位需根据面试成绩选岗,不管报名人数是否到达计划考调数比例1:1,均须进行面试);各职位报名人数高于计划考调数比例1:1的,采取面试方式遴选岗位拟招聘人数。 面试主要测试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能否胜任公安工作及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由面试考官对面试者答辩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由考调领导小组重新组织面试。 六、组织考核。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实施,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经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以岗位拟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黔西县公安局负责组织。体检不合格的,按拟遴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调动 (一)公示 1、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考调人员,由考调办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上(http://www.gzqianxi.gov.cn)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考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考调。 3、02职位录用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岗。 (二)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正式行文调入考调单位。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692218(黔西县公安局干部人事股) 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5211(黔西县人社局纪检组) 0857-4692217(黔西县公安局纪委) (二)在考调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黔西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办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面试时间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qianxi.gov.cn)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公布的考调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网站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办另行通知。 黔西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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