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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合同制协警的公告 蒙自市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协警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法院法警工作。 二、招录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限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 2、身高174㎝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 3、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和具有驾驶技术者优先录用; 4、限红河州内户口; 三、招录人员待遇 1、受聘人员经面试、政审合格后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1270元/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2600元/月(含五险)。如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 2、经录用人员如有需要单位可提供住宿。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2、报名地点:蒙自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蒙自东大街22号) 3、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免冠照1张。 4、应聘者须认真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招聘过程中及政审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及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5、咨询方式: 蒙自市人民法院:赵警官13908737475 蒙自市人民法院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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