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政法学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一、单位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创建于1955年7月,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省内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文、工、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多科性综合院校。2007年正式改建为山东政法学院,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并于2012年开始正式招生,成为我省历史上实现从本科教育跨越到硕士教育用时最短的高校。 学校现有茂岭、砚池、文东三个校区,主校区在茂岭校区,占地853亩,拥有12个教学单位,设有37个普通本、专科专业,涉及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五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的法学学科是省属高校中首家全部拥有“三重点”建设项目的学科。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9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首席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人,专任教师中兼任律师的“双师型”教师1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00余名,校刊《政法论丛》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共计3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待遇 (一)录用人员为我校编制内正式员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二)安家费及住房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5—8万元,分五个年度发放。对学术成果特别优秀,学校学科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双方协商确定待遇。另外,享受住房补助每月500元,连续发放三年。 博士研究生来校后可享受副教授校内津贴待遇。 (三)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山东政法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学校对于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实行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不超过2万元,自然科学学科不超过3万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届毕业生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5、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政法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山东政法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将《报名登记表》和个人简历发送至人事处指定邮箱和各院系招聘邮箱。 电子邮件请以“应聘岗位 毕业院校 姓名”的形式命名,附件请以“姓名简历”和“姓名 登记表”的形式命名简历和报名表。 邮箱地址:sdzfxyzp@126.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9月21日。 (二)考察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2、考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体检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政审。人事处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录用人员的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报学校党委会审议。经学校党委会同意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50014 人事处联系人:孙老师 高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1-88599830 人事处联系邮箱:sdzfxyzp@126.com 各二级单位招聘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山东政法学院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政法学院 2015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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