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
内容 | 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法制办简介: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要承担市政府地方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办公地点在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 一、招聘岗位 文秘 二、学历及岗位要求 (一)学历及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国家全日制教育院校法学及相关专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优先录用);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28周岁以下; (三)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协作精神; (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文档处理能力强; (五)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六)符合本单位对所需岗位的其它要求。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9月18日 (二)报名方式和初审: (1)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一份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的个人简历、本人的联系方式、参加过学校社团组织、参加过志愿者等相关经历的材料、满足招聘要求的其他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fzb@km.gov.cn,或送至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南楼658办公室。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初审(9月14日—9月18日)。报名应聘的人员由法制办通过网络或电话通知参加初审(地点另行通知),未接到法制办网络或电话通知的应聘者为落选人员。请参加初审的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所学专业课程及其相关成绩;参加过学校社团组织、参加过志愿者等相关经历材料;一份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的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满足招聘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身份证、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不按时提供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复审和面试: 9月22日至9月30日由法制办组织复审和面试(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或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体检 复审和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按照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由昆明市人才市场签订用工协议后,派遣到法制办工作。 六、薪酬待遇 所聘岗位员工薪酬为三元工资薪金制,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13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绩效工资由本单位根据员工每个月岗位工作考核情况确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有多次失信记录或有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 (三)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 (四)不适于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八、联系电话:63135299联系人:杨阳电子邮箱:fzb@k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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