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我院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概况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23年,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设有6系2部38个专业。建有51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按照“现代学徒制”模式培养学生。是教育厅首批命名的“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立项建设单位”。毕业生平均就业率稳居98%以上,综合素质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公告之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岗位、条件及方法 1、选聘岗位、条件:全国全日制统招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 2、选聘方法:接受符合招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通过自荐的方式报名参加我院选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审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为9月14日--- 9月18日。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衡水市红旗南大街2373号,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7室,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318--2167802。 考生可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①个人简历(带照片):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初始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学习经历(自大学起)、工作经历(工作岗位、职务、离职原因等)、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情况及有必要向学校说明的其他情况。 ②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初始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已参加工作人员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hszjrsc7802@163.com)进行报名,报名后电话确认。 2、审查资格 学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电话通知。 3、测评、考核 采用面试、试讲等方式全面考核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教学科研能力、对学科建设支持力度等方面情况。根据测评、考核情况择优选拔一名人员。 4、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院人事处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5、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衡水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公示。 6、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2015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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