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招聘协辅警公告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拟招聘协辅警(编外员工)15人,现在开始预报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数
< P>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即可开考。不足1:3由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预报名方式,既有意投身公安工作的应聘人员,先向我局政治处报名填表,再通过洞头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开始,每天的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洞头区北岙街道公安巷12号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政治处,报名联系电话:63486490朱警官 2.考生应提供《洞头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报名表》1份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其它要求:原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所属单位工作未满1年自动离职或被辞退人员,不得报考。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宜聘用”的、体检或考察自愿放弃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派遣手续的,不再递补。 3.公开招聘的协辅警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 七、待遇及有关规定 1.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洞头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洞头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员工工资薪酬规定执行。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2015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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