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普洱市2009年选聘满两个聘期、在岗村官分流工作公告 | |||||||||||||||||||||||||||||||||||||||||||||||||||||||||||||||||||||||||||||||||||||||||||||||||||||||||||||||||||||||||||||||||||||||||||||||||||||||||||||||||||||||||||||||||||||||||||||||||||||||||||||||||||||||||||||||||||||||||||||||||||||||||||
内容 |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任满两个聘期的在岗 大学生村官分流工作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村官工作机制的通知》(云组通〔2015〕18号)及《关于做好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普洱市2009年以来全省统一选聘任满两个聘期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分流工作公告如下: 一、分流方式 (一)事业单位考核招聘 2009年以来全省统一选聘、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通过考核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岗位详见附件1《普洱市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社区转岗招聘 2009年以来全省统一选聘、任满两个聘期的在岗大学生村官通过转岗聘用到有招聘意愿的县(区)社区空缺的公益性岗位工作,岗位详见附件2《普洱市2015年社区转岗聘用大学生村官岗位信息表》。 (三)企业定向招聘 2009年以来全省统一选聘、任满两个聘期的在岗大学生村官通过定向招聘到有招聘意愿企业工作,岗位详见附件3《普洱市2015年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信息表》。 二、分流办法 各县(区)按照《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2015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普人社发〔2015〕180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分流工作。 三、分流工作完成时间 分流工作于2015年9月底前完成。 四、相关要求 (一)落实组织领导。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程序,细化措施,确保整个考核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做好宣传引导。以考核招聘工作为契机,引导大学生村官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成长成才。 附件1:普洱市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普洱市2015年社区转岗聘用大学生村官岗位信息表 附件3:普洱市2015年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信息表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7日
附件2:普洱市2015年社区转岗聘用大学生村官岗位信息表
附件3:普洱市2015年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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