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沈阳市于洪区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简章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于洪区公安消防大队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担负着于洪区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大队为副团建制,辖属3个执勤中队(连队)及2个小型消防站。为缓解现役警力不足的现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消防员。 一、岗位设置、岗位性质及相关待遇 1、岗位设置:此次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共计10名(全部为男性),将被分配到消防大队辖属中队或小型消防站担负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日常管理参照现役士兵; 2、岗位性质:不占公安消防编制的合同制人员; 3、工资待遇: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不享受“五险”待遇。正式签订合同后,工资分为实发工资与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实发工资按照逐年增长的形式发放。 合同制消防员实发工资对照表(根据岗位不同略有浮动
4、休假待遇:未婚的合同制消防员年休假60天(含路途),可一次休完,也可按月份和季度实施(不报销差旅费);家在驻地的已婚合同制消防员,每周可休息2天(每天按24小时计算),同时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消防员工作,志愿献身消防部队建设; 2、年龄在18至26周岁之间,男性,初中(含)以上学历; 3、政审、体检合格(参照公民入伍体检和政审条件); 4、中共党员、退伍士兵、身体素质特别优秀或有体育专长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直系血亲有重大刑事犯罪或正在服刑的; 6、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有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信息表》;也可以到报名地点领取表格并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于洪区公安消防大队内勤室(于洪区于洪街道红旗台村,西湖俪景东侧),联系人:焦楠,联系电话:024-25358585。 3、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持派出所或街道、社区出具的本人及近亲属无前科劣迹证明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政审及面试 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由区公安消防大队会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政审及面试。政审主要对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政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岗位适应性,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政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政审及面试合格后,由报考人员自行到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大健康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1、报到。面试及体检合格后,大队将电话通知报到时间(报到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培训及试用。对拟聘用人员,大队将统一组织开展7至15天的专业知识培训,经考察合格后,统一分配上岗。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 3、合同签订。培训及试用合格后,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4、合同续签与解除。对于表现突出的合同制消防员,由本人提出申请,中队考核,经大队审批后可续签。续签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但必须通过体能、技能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续签。消防大队负责对所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对不合格人员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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