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南昌市南昌县公安局招聘交通协警队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路面行车和停车秩序。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并请示政府主要领导,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交通协警员。具体招聘条件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交通协警员230人,其中男性212人,女性 18人,(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南昌县2015年编外交通协管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交通协警工作; (二)年龄18周岁到30周岁(1984年9月1日出生至1997年9月1日出生); (三)现在南昌县公安局从事交通协警工作,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均可报名,但年龄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现有实际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9月1日之后出生); 2、现有实际年龄减去在交警工作的工龄不超过30周岁。 如有流动后又录用的人员,以最后一次录用时间计算。 (四)男性净身高1.68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60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板脚),无纹身,驼背,无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肝炎、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5.本县财政拨款的公安辅警员、城管协管员(2015年8月31日在册)不得报名;6.被单位辞退的人员不得报名;7.在公安系统已辞职的人员不得报名;8.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六)同等条件下有下列人员优先聘用: 1、现仍在本县从事本县交通协警员工作的; 2、退伍军人,公安、司法、政法、人武院校毕业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持有A照驾驶证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管理科。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及报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随同《报名表》(附件3)(网上下载)1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2张。报名时缴纳考试费50元。 ①2010年前在交警大队被聘用的人员需提供首次参加工作的工资发放表、每年12月份的工资发放表和2015年8月份工资发放表(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盖章), ②2010年以后通过人社局招聘的协警以干部科备案的数据为准, ③上述队员同时需提供交警大队考核合格、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委批准入党的材料。 四、考试方式 1、考试开考比例为3:1,考试方式视各岗位报名情况而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如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采取面试(60%)+量化考核(40%)。具体量化指标见附件2:南昌县2015年编外交通协管员量化评价表。 五、入闱人员公告 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并列依次按退伍时间,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顺序排名),并在网上予以公告。 六、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但必须是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政审由人社局、公安局组织实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七、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政审合格拟录人员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 1、路面执勤岗:每月基本工资1537元+绩效工资(浮动工资700元左右+延时补贴300元+岗位工资200元)+工龄工资50元/年(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2、交通信号灯管理岗:每月基本工资1537元+绩效工资(浮动工资700元左右+延时补贴220元+岗位工资160元)+工龄工资50元/年(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3、内勤岗(财务岗、交通安全宣传岗):每月基本工资1537元+绩效工资(浮动工资700元左右+延时补贴150元+岗位工资120元)+工龄工资50元/年(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二)绩效工资总额在不超过限额(基础数乘以单位总人数)的前提下,按日常考核在绩效工资的基础数上下浮动。 (三)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县政府财政解决,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十、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12813。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 3、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5、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6、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712813)。 8、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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