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乐山师范学院2015年招聘政法学院实验员公告 |
内容 | 一、招聘岗位 此岗位为乐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员工作岗位,实行人事代理,招聘名额2名,对报考者不作地域或户籍的限制。 二、应聘条件 报考者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公共管理、教育技术、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三、岗位要求 1、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具备实验教学管理的基础或经验,能胜任实验教学辅助、指导及教学能力,具有较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 2、报考年龄要求:原则上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有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工作安排 1、本次公开招聘为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上午9点至10月8日下午5点止。报考者请如实、准确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的各项内容,并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各项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发至邮箱:12345@lsnu.edu.cn。 2、资格审查并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确定。 5、招聘结果公示。由学校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6、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 7、纪律与监督。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33-2276306(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3-2276324(乐山师范学院纪监处) 乐山师范学院 2015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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