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平顶山汝州市遴选国资局工作人员体检事项通知 |
内容 | 各进入体检的考生: 按照《汝州市公开遴选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汝政办[2015]115号)的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现将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以公布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为准。 二、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考生体检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周三)早上6:30,到汝州市人才市场报到(原现场报名处)。 三、体检标准及体检费用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考生自带体检费用(预带300元),按医院标准,据实收取。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 2、考生须关闭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并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4、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 5、考生体检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既往病史,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的整个过程都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地点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 7、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若怀孕或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五、其他问题 本通知通过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公布,请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及时查阅,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者,后果自负。 考生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个人负担。 特别提醒:请参加体检人员于9月29日16:00前,将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联系方式(一行排列,中间用顿号隔开)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hnrzrc@163.com”进行确认。 汝州市2015年遴选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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