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中共遂宁市射洪县纪委射洪县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射洪县在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遴选3人。其中:文秘类1人,新闻采编类1人,财会类1人。 三、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具有两年及以上工龄(年龄和工龄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文秘类人员需具备较强的综合研究和文稿写作能力;财会类人员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熟悉财会相关法律政策,具备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新闻采编类人员需具备一定的新闻采编、摄像以及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和互联网络维护的基本技能。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过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的; 四、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开报名。参加遴选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免冠近照2张于2015年9月23日至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到县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筹)(县委办公大楼七楼)现场报名。文秘类人员和新闻采编类人员有报刊发表的文章信息或广播电视作品报名时可提供复印件或DV作品。 (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参考人员。 (三)考试时间。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遴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遴选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后出现弃考不再递补。 其中文秘类人员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财务类人员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基础会计、财务管理和电算化会计知识;新闻采编类人员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新闻采访报道、编辑能力、计算机技术及网络操作能力。 (五)开考比例。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职位遴选。 (六)录取。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并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考察。公示期满,经考察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人员履职的,借调试用3个月,试用后符合岗位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详情请咨询县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筹)。 咨询电话:8986660 6624568 中共射洪县纪委 射洪县监察局 2015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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