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重庆交通大学选聘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的通知 |
内容 | 全体研究生: 为缓解学校辅导员短缺问题,加强学生工作力量,结合研究生培养的实际,经研究,拟遴选部分优秀研究生担任辅导员助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的工作内容 在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及专职辅导员的指导下,负责协助开展学生日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学生资助管理、学生干部队伍培养、学生科技文化活动指导、学风建设、团学活动以及就业指导与服务等工作。 二、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的申请与聘用原则 (一)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的聘用范围为:在校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和全脱产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二)经指导教师同意,申请人所在学院(部)分管研究生教育负责人及研工部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后,向学生工作部提交申请。 (三)学生工作部、研工部与各学院(部)成立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择优确定学生辅导员助理人选,由研工部公布学生辅导员助理聘用名单。 (四)学生辅导员助理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5小时,聘期一般为1年。 三、学生辅导员助理的管理与考核 (一)由学生工作部统筹学生辅导员助理的选聘、管理与考核工作;各学院(部)具体负责本部门学生辅导员助理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学校将担任学生辅导员助理的研究生纳入辅导员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指导和培训。 (三)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助理原则上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如因不可抗原因不能继续工作,应及时向学院提出书面辞聘申请。 (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辅导员助理,学院可随时予以解聘,并报研工部、学生工作部备案。 (五)对于发生严重工作失误的学生辅导员助理,取消其再次申请助理岗位和该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四、选聘数量 辅导员助理设置的岗位数:共计 6名。 五、岗位津贴 (一)辅导员助理协助配合专职辅导员履行相应工作职责,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助理的津贴按800元/月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研工部和学生工作部各承担50%。 (二)对工作表现不佳或工作时间不足者,应酌情扣发津贴。 六、报名时间、方式 申请人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辅导员助理申请表》于2015年10月10日前交至学工部黄警秋老师处。 联系电话:62652759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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