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2015年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员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高起点、高要求招聘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员,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员队伍素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男女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黄埔户籍可放宽到高中(中技)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三、招聘名额 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5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黄埔区信息网、红山街道办事处和各社区公告,公告期限从9月30日至10月18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19日至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红山街道办事处(文船路208号3楼310室)82396903 2、报名须提交材料 (1)《黄埔区招聘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3)上述证件复印件(A4纸)。 (4)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红山街公告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核发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参加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 (四)组织相关考试 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此比例的职位核减招聘人数或不开考;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1:2的,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三个环节,按“笔试×30%+计算机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员范围。 1、笔试 (1)考试内容:《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修订)、《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出租屋消防等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时政常识等有关知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复习资料。 (2)考试地点定于红山街道办事处九楼会议室,时间:10月26日。 2、计算机考试 (1)考试内容:计算机基础操作,包括熟练操作word、excel文档;网页浏览、发送及接收电子邮件等。 (2)考试地点定于红山街道办事处三楼流管中心办公室,时间:10月26日。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报考者的求职动机、言行举止、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者是否有犯罪记录、学历真实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七)体检 1、以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街道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通知后一名考生参加体检,以此类推。 2、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劳动用工体检有关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八)公示 招聘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查。 (九)上岗培训 由红山街流管中心组织上岗培训。 (十)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员;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不合格或录用人员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管理模式与待遇 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白天与晚上弹性上班制,由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工资待遇严格按照《黄埔区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工资待遇考核实施办法》执行,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 红山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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