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汉中市汉台区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实施方案 |
内容 | 根据《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和汉中市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加快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汉公通字[2013]78号)等文件精神,汉台区公安消防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0名,其中,消防队员16名、消防文员4名。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专职消防队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汉台区籍男性公民; 3.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日至199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见附件2); (二)专职消防文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汉台区籍女性公民; 3.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至199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见附件2);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本人原因曾被辞退、开除的; 2、在部队服役期间,受到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四)加分 1、专职消防队员加分的条件和分值 退役战士在部队服役期间荣三等功的加3分,二等功及以上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加3分。具备两项及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最高加5分,不重复加分。 2、申请加分需提供材料 退役士兵须持本人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退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tq.gov.cn)发布公告和方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公安汉台分局(汉台区东大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须本人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及申请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报名机构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报名确认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其它岗位。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参加测试要求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的总成绩。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发给《准考证》(领取时间由区消防大队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 笔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组织形式: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双证缺一的不得参加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式范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公文与写作、文史知识、科技常识、环境保护、陕西省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3.面试。依同职位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2比例(含末位并列成绩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人面试时间限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 体检标准: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专职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行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拟招聘人员确定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汉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消防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公安消防大队和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可以续签合同。 (七)工资待遇 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基本工资不低于汉中最低工资标准。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配发服装。专职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不提供住宿;消防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每月轮休和年休假相结合,安排食宿。 三、人员管理 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统一按照部队日常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军事化管理和指挥,本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四、其他事项 (一)公安汉台分局、汉台区人社局、汉台区财政局、汉台区公安消防大队成立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汉台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汉台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汉台区公安消防大队(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公安汉台分局),联系人:李波,联系电话:0916-2523505。 汉台区公安消防大队 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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