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泸州市龙马潭区遴选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派驻政务中心办证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关于公开遴选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派驻政务中心办证窗口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派驻政务中心办证窗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整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执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团结同志等。 2、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3、年龄、学历、业务素质:符合《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2015年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所列职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遴选: 1、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7、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8:3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党政大楼230办公室)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者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2)《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证明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负责,符合条件者参加遴选。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三)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分值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由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组织,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四)体检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报考人员资格,违纪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四、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2522090 2015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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