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下半年嘉兴市海盐县卫计系统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简章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并报请县有关部门核准,决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32名,由局统招统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成人教育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报考。 3.本系统岗位合同制人员不得报考。 在2013年以来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35周岁(即1979年10月9日-1997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通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上午(8:30-10:30);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下午工作时间(13:30-17:00),领取地点:县公共卫生中心八楼卫生计生局人事科(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八楼812办公室)。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县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采取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面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次序(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办法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由县卫生计生局组织。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人事人才网、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6.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对象公告》发布以后如有放弃的,不再递补。 7.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至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到县卫生计生局人事科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一天(08:30—16: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海盐县公共卫生中心(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一楼会议室。 3、报名手续: 请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2),认真如实填写后粘贴照片。 考生报名须按《招聘简章》规定的资格要求,持相应的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以上所需材料均一式一份。 特别提醒:凡《招聘简章》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考生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考生以上材料外,还需代报人员登记表、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能下载打印报名表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1张。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面试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短时间内举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计生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执行。本次招聘的“招聘简章”、考生成绩、体检名单、公示等事宜都将在海盐人事人才网招考信息栏和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咨询电话: 0573-86022673,86865106。 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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