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拟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心遴选4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乐山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服务大厅及运行平台场所的现场服务和现场管理。经费形式,核定收支、定额补助。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乐山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岗位条件和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截止2015年9 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录(聘)用后工作满5年,另有约定在当地服务年限的,从其约定。 3.近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报名 公开遴选报名一般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 月10 日—— 10月20 日上午9:00点至下午17:00点。 (二)报名方式和地址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方式均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及联系人如下: 报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中心5楼512室 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2425303 (三)报考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1.《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 2. 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五、考试与考核 根据岗位需求采取考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在2015年 11月5 日前完成。 六、体检工作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七、考察 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在2015年11 月20 日前完成。 八、公示和调动 对拟任职(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要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 十、其他事项 1.遴选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遴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报考者本人通讯不畅,无法正常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附件:乐山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岗位条件和要求一览表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