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上海虹口区江湾医院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因开展临床业务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精神科医师2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精神科医师执业证书、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有精神专科医院工作经历者年龄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 择优录取。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人事科。 地址:场中路22号,邮编:200434。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录用后,本市户籍纳入全民事业单位编制,非本市户籍实行派遣制。待遇等同本院同级同类人员。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jwyyrsk@163.com 电话:021-65422593转人事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