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
内容 |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是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行政区域内生活污水(含部分工业废水)的处理;全市雨污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等。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常州市排水管理处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0月27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详见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相关信息在下述网站上发布: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hrss.gov.cn)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网(www.czjsj.gov.cn)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5年10月22日起至2015年10月27日止。 2.报名邮箱: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czpsglc@126.com 3.报名材料 ①《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24小时后查询邮件,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确认。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实施,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监督。 复审时间:2015年10月29日8:30—13:30。 复审地点: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常州市天宁区飞龙路116号) 三楼 会议室。 资格复审考生需带资料: 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5张,若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证书取得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取得面试资格,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15年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考生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考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5.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专家评审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邀请专家组成评审考核小组,围绕岗位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专家评审考核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 体检与考察由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实施,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监督。 在专家评审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专家评审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专家评审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及程序,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政策咨询和管理监督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负责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572700;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056 六、本简章由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排水管理处负责解释。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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