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汉中市城固县中小学女性副校长选聘公告 |
内容 |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学校班子结构,充实学校管理力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和《汉中市全面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汉发〔2014〕18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在我县教体系统公开选聘一批女性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职数 根据《汉中市全面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汉发〔2014〕18号)精神和工作需要,全县所有中小学及教学点均应配备1名女性副校长,主要涉及2所高中、1所职中、2所完中、24所初中和九年制学校、71所完全小学(含特教学校)、24个教学点。应配女性副校长124人,目前已为19所学校配备女性校长、副校长28名,需再为105所中小学及教学点各配备1名女性副校长。具体职位详见附表《城固县中小学校应配备女性副校长学校名单》。 二、资格与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公正廉洁,关爱师生,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使命感。 2.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能胜任和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具有改革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务实创新,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4.我县教体系统在编在岗女性教师(含教体局机关和县直教育体育单位女干部),参加工作时间截止2015年9月30日满三年及以上。 5.小学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完中、职中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6.截止2015年9月30日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6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2岁(196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2.近三年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损失的;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其他情形不适宜参加选聘的。 三、方式及程序 1.发布公告。2015年10月15日前在城固县政府网和城固教育网发布公开选聘女性副校长的公告。 2.报名。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在县教体局人事科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电话:0916-7216144。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需打印一份)和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在城固县政府网、城固教育网下载,本人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注意见。同一中心校辖区内的,高学段的可到低学段报名,低学段的不得到高学段报名,不得跨中心校区域报名。 3.资格审查。2015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进行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4.组织考试。2015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10月24日进行笔试,以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校园安全等内容为主,合为一科,实行百分制,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命题,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10月25日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现场抽题,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高中、完中、职教中心以校为单位,初中(含九年制学校)和小学以现24个中心校辖区为单位,依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原则上按选聘岗位1:2确定考察人选,并在城固教育网公示。 5.组织考察。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 6.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7.公示。对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8.任职。公示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公开选聘的人选原则上在各自所在中心学校辖区内学校任职;对选聘出的人选分布不均衡的,经研究,可结合考察情况及本人意愿,统筹调配使用;对规模小、人员少的学校及教学点没有产生出人选的,由临近学校女性副校长兼任;未被使用的考察对象作为后备人选进行培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城固县中小学女性副校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16-7216144 城固县中小学女性副校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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