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职位代码 |
岗位类型 |
岗位等级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招聘人员类型 |
专业及代码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它要求 |
备注 |
研究生 |
本科 |
高职高专 |
广州市戒毒管理局医院 |
1-1 |
专业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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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医师 |
8 |
社会人员 |
内科学(含: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A100201) |
临床医学(B10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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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 |
1、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内科专业),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
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
1-2 |
专业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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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医师 |
4 |
社会人员 |
外科学(含:普外、骨外、泌尿外、胸心外、神外、整形(A100210) |
临床医学(B100301) |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 |
1、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外科专业)、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
1-3 |
专业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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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科医师 |
1 |
社会人员 |
皮肤病与性病学(A100206) |
临床医学(B100301) |
临床医学(C63010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 |
1、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皮肤病性病专业)、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
1-4 |
专业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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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科医师 |
1 |
社会人员 |
眼科学(A100212),耳鼻咽喉科学(A100213) |
临床医学(B100301) |
临床医学(C63010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 |
1、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眼科专业或耳鼻喉专业或眼耳鼻喉专业)、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
1-5 |
专业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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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医师 |
3 |
社会人员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 |
医学影像学(B100303),放射医学(B100305) |
医学影像技术(C63040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 |
1、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医学影像学与放射治疗学)、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
1-6 |
专业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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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医师 |
1 |
社会人员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 |
医学影像学(B100303),临床医学(B100301) |
医学影像技术(C63040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 |
1、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医学影像学与放射治疗学)、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
1-7 |
专业技术岗位 |
|
心电图医师 |
1 |
社会人员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 |
临床医学(B100301),医学影像学(B100303) |
医学影像技术(C63040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 |
1、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医学影像学与放射治疗学)、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
1-8 |
专业技术岗位 |
|
麻醉医师 |
1 |
社会人员 |
麻醉学(A100217) |
麻醉学(B100302) |
临床医学(C63010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 |
1、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麻醉专业)、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
1-9 |
专业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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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
1 |
社会人员 |
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A1007) |
药学(B100801) |
药学(C63030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 |
1、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
1-10 |
专业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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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维修工程师 |
1 |
社会人员 |
精密仪器及机械(A080401) |
医学技术(B100309) |
医疗仪器维修技术(C63041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 |
1、具备助理医疗器械工程师及以上资格;2、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