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黔南州平塘县公推直选学校正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深入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建立高素质的校长人才队伍,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纲要》和《平塘县“塑师德新形象,展教师新风采”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并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开展平塘县有关学校领导职位公推直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人才强教为主题,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相关学校正(副)校长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任用,逐步改善我县学校管理人员队伍结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4、坚持人事相宜、优化结构,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三、公推直选校长的学校及岗位 (一)平塘县第三中学副校长1名。 (二)平塘县通州中学副校长1名。 (三)平舟镇中心学校副校长1名。 (四)平塘县实验小学校长1名。 (五)平塘县平湖第二小学校长1名。 (六)平塘县平湖第四小学校长1名。 (七)平塘县特殊学校校长1名。 四、报名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本次公推直选工作,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进行,凡教育系统内在编在册在岗的正式职工(工勤人员除外),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一)基本条件 1、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管理水平,熟悉教育教学相关业务,能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4、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5、教龄在8年以上,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助理级以上职称; 7、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公推直选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以及受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近5年中有1年干部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合格)和不称职(合格)的; 4、影响任职的其他情形的。 五、公推直选的程序和方法 公推直选有关学校正副校长统一程序、统一组织、统一开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理论考试、竞聘演讲与公开推荐、组织考察、组织酝酿、直接选举、试用、正式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 在全县范围内,采取文件传达、平塘金盆网、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挂网、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在平塘金盆网http://www.ptjp.gov.cn和平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pt.gov.cn/ 上公开发布工作《方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3日 3、报名地点:平塘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分,学历证、教师职称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1、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不再另行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整个选拔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推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推直选过程中任意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资格条件不符合选拔《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选拔资格。 3、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每个竞聘职位比例不得少于1:5,达不到该比例的职位,由平塘县公推直选学校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该职位是否继续实行公推直选。 4、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10月30日8:30--17:30到县教育局政工科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五)理论考试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实行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本次笔试不提供参考资料。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应试,其他的证件不能替代。 笔试成绩于2015年11月3日在县教育局公示栏、平塘金盆网和平塘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按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六)竞聘演讲与公开推荐 竞聘演讲时间:2015年11月7日 竞聘演讲地点:待定 组织召开公开推荐大会。一是由公推直选学校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介绍参加竞职演说人员基本情况;二是由竞职演说人员分别从办学思路、办学理念、教育管理等方面发表竞职演说,演说时间为10分钟;三是竞职演说结束后,参会正式代表根据公开推荐对象的竞职演说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 参会人员为公推直选学校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心学校校长、中学校长、公开推荐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各10名(占参会人数的90%)和社会各界代表(占参会人数的10%)。 根据投票结果,各职位在得票率达30 %以上的人选中确定前3名为重点考察对象。 (七)重点考察 县公推直选学校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考察组对重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注重考察工作实绩。重点考察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13日。 (八)组织酝酿 根据重点考察情况,由县公推直选学校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名建议人选参加下一轮直选。 (九)直接选举及任职 直接选举时间:2015年11月21日 直接选举分四个步骤进行。一是领导小组介绍直选人选基本情况;二是再次听取直选人选的竞职演说(时间10分钟);三是现场答辩(两道题);四是公开投票选举。评审团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获票最多者当选,任职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对其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任用,并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任职资格,回原校工作。 评审团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领导和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中学校长、县公推直选学校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公开推荐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约80人组成。 六、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平塘县公推直选学校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政工科,政工科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公推直选平塘县学校正副校长是我县教育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县直学校要高度重视,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报考人员的推荐工作,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为报名参考者提供方便。 (三)各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对违反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本次公推直选平塘县学校正副校长工作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竞聘中,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推直选工作,在组织人社部门的领导和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公推直选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七、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 2、公开报名:2015年10月21日至23日。 3、理论考试:2015年10月31日上午。 4、公开推荐:2015年11月7日。 5、重点考察:2015年11月10日至13日。 6、直接选举:2015年11月21日。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公推直选学校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在选拔过程中,平塘县公推直选学校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有关信息将在平塘金盆网、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因参考者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参考者自负。对发生因参考者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参考者自已负责。 十、本实施方案由平塘县公推直选学校正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7225980(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23090(平塘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平塘县公推直选学校正副校长 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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