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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经县政府同意,面向铜陵市、县公开选聘8名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本市、县律师事务所执业并考核合格的律师。 二、资格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铜陵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铜政办〔2015〕101号)要求,拟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3、从事律师执业年限五年以上; 4、熟悉经济、行政等法律法规;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 6、热心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 三、服务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铜陵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铜政办〔2015〕101号)要求和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工作报酬 县政府对聘请的法律顾问支付相应报酬,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结合委托事项另行协商确定。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10月20日至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办公楼副楼506室)。 (三)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包括姓名、性别、族别、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执业年限、服务处所、执业业绩及奖惩情况),以及本人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等资料直接交至报名地点。 联 系 人:郑 夏 联系电话:8812013 铜陵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