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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社会关系清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信访事业,了解信访工作基本知识,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3、具有赣州市辖区内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要求 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语音柔和,口齿伶俐,善于沟通,理解力强,熟悉电脑文字录入及基本操作。 三、相关待遇 确定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勤人员的有关标准执行,并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办理医保、社保。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 10月23、26日两天。 2、报名地点:市政中心5号楼(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楼5201房(市信访局手机信箱工作科)。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照1张,以及村(居)委会有关其本人现实表现的证明。 五、面试、测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六、其它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8392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