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广安市青川县投资促进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川县投资促进局关于公开考调县投资促进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分别充实到县投资促进局和县投资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岗)位及名额 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符合本公告考调职(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考调职(岗)位一览表(附件1)的条件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职(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尚在试用期的;(5)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5、事业单位考调人员,将按照岗位聘用管理政策规定,执行考调单位及岗位相应的工资制度,因涉及工资变化、本人不愿执行调入单位工资制度的,请勿报考。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青川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青川县财经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839-7205657,1598345689 联系人:李燕锹。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此表请在青川人事人才网站自行下载(附件2);(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报考人员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等情况证明;(4) 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青川县投资促进局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考调职(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经资格审查,达到开考比例的,采取面试方式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 体检、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考察工作由青川县投资促进局组织实施。 (五) 拟调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六)公示。对拟调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川县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青川县投资促进局:0839-7205657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6543 青川县纪委、监察局 0839-7202492、7202525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青川县投资促进局 201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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