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招聘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法〔2015〕189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涉嫌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1、共招聘3名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系统研发、数据管理、信息安全专业各1人。 2、要求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从事计算机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通过笔试、面试、现场操作、体检、政审,试用期半年,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30分。 3、报名地点: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13室(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与建国路交汇处)。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我院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试。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被录用人员待遇 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被聘用后,由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规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工资待遇参考相当于国家公务员科级待遇标准。 (五)考核和体检 由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如果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可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告。 联系人:郭永乐 联系电话:13804754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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