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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外事翻译中心: 你中心《关于办理赖珊同志助理翻译任职资格的请示》(榕外翻[201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对你中心根据《印发<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职改字[1993]18号)的规定,确认赖珊同志符合助理翻译职务任职资格一事,我办无异议,同意你中心根据现行有关规定为其办理聘任手续。 此复。 详情请查看:http://www.fuzhou.gov.cn/zfxxgk/bmxsq/bmxx/bmxx34/gkxx/201510/t20151027_980353.htm?type=szf 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