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台州临海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临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临市委〔2014〕69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0名(其中定向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考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位要求 (一)聘用性质: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岗位: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临海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一览表》(附件1)。 (三)其它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报名费40元,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市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周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或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对报名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才市场(市柏叶西路928号)二楼,咨询电话:0576-85159028 三、招聘办法 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聘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折算成最后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人才网公示7天(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正式录用员工纳入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 临海市人才市场 2015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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