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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认张理元等21名同志考核招聘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川人社聘[2015]144号)批复,贾春梅等8名同志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规定,请贾春梅等8名同志(名单附后)于2015年11月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宜宾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特此公告 宜宾学院 2015年10月26日 附:贾春梅、高原、高刚、王鹏、陈刚、齐飞、李庆新、傅雪祥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yibinu.cn/web/gonggao_view.aspx?id=3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