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东方市市级公立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第一号) |
内容 | 为有效缓解我市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急缺的状况,经市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考核,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好、医德好、质量好、服务好、卫生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医疗队伍,提高我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队伍素质,更好服务我市医疗卫生事业。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专业对口、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性质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考核招聘34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市人民医院14名、市东方医院8名、市中医院12名。 (二)岗位性质。市财政差额事业编制。 四、报名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领导; (二)具有医学类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一致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且为海南户籍(或海南生源),年龄为45周岁以下;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一致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表); (四)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有主管单位的还需要主管单位同意);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工作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1日-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东方市卫生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咨询电话:25560306。 3.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组织,并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供职单位公章)、《2015年东方市市级公立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即附件2,考生可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dongfang.hainan.gov.cn,即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且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四)考核程序 本次招聘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官人数为7人。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卫生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分为面试阶段和实地考核阶段。 1、面试阶段: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领导小组通知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内容与岗位专业技能有关。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实地考核阶段:面试结束后,将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然后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实地考核的人员名单。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实地考核工作。 考核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实地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个岗位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五)体检 1.体检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并组织到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从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入围人员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提供实据向市纪委监察部门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则进入聘用程序。 六、工资福利待遇 考核入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说明 参加应聘的各个考生,需留下自己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实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以免误过相关重要通知。 东方市卫生局 2015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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