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 |||||||||||||||||||||||||||||||||||||||||||||||||||||||||||||||||||||||||
内容 |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已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复试名单公布网址:http://lxy.njust.edu.cn/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满分为200分,面试要求:包含对基础理论知识、英语交流能力、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的考核,上述四项考核内容各占50分。 3. 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复试满分为300分,复试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3月19日08:30-11:30,地点:理学院7楼办公大厅(电梯出口可见); 笔试安排: 时间:2016年3月19日19:00-21:00,地点:第三教学楼305、307、309、311、405; 面试安排: 时间:2016年3月20日、2016年3月21日 (各专业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请资格审查时查看)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照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0.6+复试规格化成绩×0.4 其中: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总分/300)×100 五、调剂要求 考生本科须为“211工程”高校考生,优先考虑接收本科为“985工程”高校考生,参加过校级以上科研训练、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开放性实验、各类竞赛的考生优秀考虑。 校内调剂: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3月19日前交我院,经审核同意后参加复试。 校外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 接收调剂计划及要求
六、不接受破格复试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5-84315498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25-84315226 2016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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