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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越城区东浦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环境保护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作风踏实;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有较强的执行力; 2.绍兴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男性; 3.具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资源环境科学、法律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东浦镇党政办(东浦镇锡麟路37号1号楼212室),联系电话:85383301; 3.报名资料: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报名登记表。 四、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五、其他事项 录用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区级机关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年收入5万元左右(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越城区东浦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