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漳州市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漳州市消防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医疗专业文员,从事部队官兵的日常诊治和卫勤等相关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用人单位: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漳州市消防支队) 代理招聘单位:漳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招聘消防文员的岗位、人数、性别、学历及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9号(原龙文区6号路现为石仓路)漳州市消防支队机关大楼内。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消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部队工作。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学历 (三)身体健康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合格(面试和考核结束后单位组织体检)。 (四) 入职签定聘用合同一年内不得辞职,一年后考取国家公务员,可以提出辞职;聘任期间,依法服兵役的,可以提出辞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3日下午4:00止。 2、报名方式:一律通过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到E-mail:569951797@qq.com。 3、联系咨询方式: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9号(原龙文区6号路现为石仓路)漳州市消防支队机关大楼内 联系人:孙队长 电话:15859008189 五、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漳州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工资结构标准》,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的为准,入职后第二年按等级晋升增加档次工资和工龄工资,面试时告知。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三)入职后的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其它请年休假、产假按《漳州市消防支队消防文员管理规定》执行,面试时告知。 六、考核、面试要求及时间、地点 1、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在大学期间获奖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律使用A4纸); 2、考核面试时间、具体面试地点以市消防支队通知为主,请各位应聘者在简历上写明自己的手机号码并关注短信通知内容。 本公告由漳州市消防支队后勤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5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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