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公开遴选纪委(监察处)工作人员1名。 一、 遴选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干部 二、 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务实,清正廉洁,勤奋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年龄在35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程序 1、报名。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组织推荐的人选,应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自愿报名人员直接到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809室)报名。参加遴选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28日-10月30日。联系人:陶中莉,联系电话:8602899。 2、资格审查。由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察。由人事处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4、对遴选对象进行公示。 5、办理调整手续。公示期内无异议,由人事处办理调整手续。 201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