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下半年选调专业岗位工作人员通知 |
内容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干部调配办法〉实施细则》,市政府办公厅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 面向全市各区县(自治县)部门、市级部门公务员选调档案管理工作人员1名。面向全市各区县(自治县)部门、市级部门公务员选调安全保卫工作人员1名。面向全市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选调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档案管理岗位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职务级别为主任科员及以下。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档案管理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档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热爱档案管理工作。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报考安全保卫岗位条件 1. 具有公务员身份,职务级别为主任科员及以下。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热爱安全保卫工作。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安、消防工作经历优先。 6.身体健康。 (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1.全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职务级别为七级职员及以下。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3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信息化相关专业毕业或者从事信息化技术工作2年以上。 4.担任单位技术主管或者技术部门负责人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材料。 1.《市政府办公厅2015年下半年选调专业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复印件(研究生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证复印件及其他能够证明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证明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二)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寄至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收件人: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邮 编:400015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6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考试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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