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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下半年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由于报考1501079岗位的一位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一位考生体检不合格,按规定,递补2名考生(准考证号分别为:1503010106、1503010110)为资格复审及体检对象。现将资格复审、体检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1011室。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3219327) 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公章)。 (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递补。 四、体检及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体检通知书》、《体检考生须知》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定于2015年11月6日,体检报到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