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自贡市荣县双石镇2015年招聘政府专(或兼)职消防队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消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灭火抢险救援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和《双石镇政府专职消防组建方案》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含专职消防车辆驾驶员,下同),从事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和兼职消防队员15名,其中专职4名、兼职11名。 三、招聘专职和兼职消防队员范围及条件 (一)男性,专职是荣县户籍人员,兼职是双石镇户籍人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作风严谨。 (三)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 精神,无犯罪前科。 (四)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 (六)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 (七)报考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应取得B2及以上等级驾照。 退役军人优先,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招聘兼职消防队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某一岗位出现缺额,可以从其他相同剩余岗位按照择优选用原则确定人员,应聘人员报名时可以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 日(星期三)至11月10 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2.报名地点:双石镇人民政府安全管理办公室(镇政府二楼)。联系人:黄桂容 联系电话:13778580885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退伍军人复员证、消防技能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双石镇招聘政府专职(或兼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4. 报名专职消防队员者,经资格审查合格,领取《准考证》。 (二)专职人员参加笔试(兼职人员不参加)。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3 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时。 2.笔试地点:双石镇政府五楼大会议室 3.笔试科目:《消防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 4.笔试分值:100分。 5.笔试加分:退役士兵或具有消防专业技能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选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和报名兼职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1500米跑。 3.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 日(星期 )上午8:00时,地点:双石镇金台村农村集中居住区大街。 4.体能测试分值:100分。 (四)面试 1.面试比例及面试人选的确定:专职人员面试人选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兼职人员择优聘用,取够人员为止。招聘专职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2的,经双石镇人民政府研究是否放宽面试比例。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由双石镇人民政府安全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上午8:00时,面试地点:双石镇政府五楼小会议室。 4.面试分值:100分。 (五)专职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专职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兼职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双石镇人民政府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双石镇人民政府安全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5年11月26 日(星期四)上午。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家庭政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或荣县宣传杂志社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荣县消防中队对其进行不少于15天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按要求进行考试考核确定能否上岗。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含上岗培训),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劳动合同的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内月工资138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月工资1600元,另在按出警一次补助200元计算补助。兼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内月补助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保证基本补助600元/月基础上再按出警一次补助200元计算给予补助。被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政府专职和兼职消防队员,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并参照现役消防官兵相关标准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镇人民政府为专职和兼职消防队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合同期内每年免费享受一次身体健康体检。 六、纪律要求 招聘政府专职和兼职消防队员,是加强我镇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城乡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需要。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简章由双石镇人民政府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3-6900046 附件:双石镇招聘政府专职和兼职消防队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荣县双石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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