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彭明同志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形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歪曲事实。 3、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及受理电话。长兴县洪桥镇政府党政办。地址:长兴县洪桥镇(鸿运大道588号)受理电话:637000。 洪桥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2015-11-09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陆:http://www.zjcxrc.gov.cn/news/article/detail.action?id=424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面试成绩排名 |
彭 明 |
男 |
本科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