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要求,学院按程序已完成招录人员笔试考试,现就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学院招录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布笔试考试成绩的应聘者(名单附表),均可参加面试。 详情请查看:http://www.xjrs.gov.cn/zwgk/tzgg/201511/t8a4ac7025061fae60150ea9c13a02815.html
姓 名 |
考试类型 |
志愿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 |
学历 |
阿布都克力木·阿吉 |
经学院 |
1005 |
男 |
维吾尔族 |
20150004001 |
本科 |
克比尔·依米提 |
经学院 |
1001 |
男 |
维吾尔族 |
20150004002 |
硕士 |
艾力亚斯·阿不力米提 |
经学院 |
1004 |
男 |
维吾尔族 |
20150004003 |
博士 |
依卜拉音·阿布拉 |
经学院 |
1006 |
男 |
维吾尔族 |
20150004004 |
本科 |
阿不都外力·买买提 |
经学院 |
1006 |
男 |
维吾尔族 |
20150004005 |
本科 |
阿迪力·阿不都哈力克 |
经学院 |
1005 |
男 |
维吾尔族 |
20150004006 |
本科 |
叶克亚·阿吉买买提 |
经学院 |
1004 |
男 |
维吾尔族 |
20150004007 |
本科 |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 1、时间: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始、下午3:30(北京时间)开始。 2、地点: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 3、考试要求:面试使用维吾尔语答题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的方式,试讲参考教材于11月10日上午10:30至下午5:30(北京时间)发给应聘者(地点:新疆伊斯兰经教学院)。面试当天,试讲前30分钟将试题发给应聘者,应聘者在20分钟内完成试讲。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笔试准考证、及1寸照片3张。 四、面试注意事项 :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面试。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逾期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监督: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纪检监察室副调研员 杨国华 监督电话:0991-2666203、2666200 联系电话:经学院办公室 0991-2578250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