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德师范学院2015-16学年招聘辅导员/教学秘书/行政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名单事项 | ||||||||||||||||||||
内容 |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详情请查看:http://www.ndsy.cn/rsc/list.asp?xwbh=928
二、有关事项 (一)考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在2015年11月13日24:00前交纳考试考务费用。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考试考务费以银行汇款的方式交至我校财务处(备注: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岗位代码和姓名),发票待考试时发给。 开户名:宁德师范学院 账 号:3500 16824 33059 66666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友情提醒: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考务费用,汇款时未注明岗位代码和姓名,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已交纳的考试考务费用恕不退还。 (二)资格复核。请应聘人员于2015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我校东侨校区人事处,按《宁德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教学秘书、行政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资格复核要求,接受资格复核。 友情提醒: 1.即日起,应聘人员可着手准备资格复核材料; 2.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投递简历时的顺序整理好(除证书原件外,纸质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接受资格复审(应聘资格以复核为准,请切记); 3.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与材料不齐者取消应聘资格; 4.此次所公布岗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应随带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等相关证明原件,未带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等相关证明原件的,视为已就业,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于2015年11月23—24日进行。 (四)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陈燕军; 联系电话:0593-2565503; 电子邮箱:ndsfxyrsc001@vip.163.com;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行政楼5层人事处503室(可乘坐20路公交车到达);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5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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