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淮北市烈山区2015年招聘治安协管员通知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治安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烈山区治安协管员50名,男性。其中杨庄派出所13人,宋疃派出所10人,烈山派出所10人,古饶派出所10人,海孜派出所3人,任楼派出所、百善派出所各2人。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治安协管工作; 2.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3.具备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7年11月-1980年11月)身体健康且身高在1.65米及以上的男性; 5.招聘人员限淮北市户籍。 三、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面试、组织考核、人员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在烈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eshan.gov.cn)及在烈山区辖区内各公安分局派出所处张贴或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各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 报名时须填写《烈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治安协管员报名表》1份(可以网上下载),并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资料等,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3.体检。体检参照现行有关规定实施(体检费自理)。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通知单3天内,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复检的医院等级不得低于初检的医院。 4.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需参加10米×4往返跑、100米跑二项体能测试,每项满分100分, 50分为及格分,其中任何一项体能测试低于及格标准的,则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达到标准成绩的进入面试。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岗位的适应程度。 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5:5加权计算总成绩,按各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为考核对象。 6.组织考核。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提出建议人选。 7.人员录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实行聘用合同制,工资待遇每月1200元,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实行工资增长机制,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工资的5%增资。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烈山区辖区内各公安分局派出所。 2.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咨询电话:烈山区人社局0561-4685593、 烈山区公安分局电话0561-4661606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烈山区政府网分阶段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561-4685121。 本公告由烈山区公开招聘治安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烈山区公开招聘治安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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