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筠连县2015年核招聘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医务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 ||||||||||||||||||||||||||||||||||||||||||||||||||||||||
内容 | 根据《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筠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医务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筠连县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请进入体检人员于2015年11月12日上午8: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筠连镇新华大道东段50号)报到参加体检。未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35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三)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考生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七)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八)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三、联系电话:0831-7728456、0831-7724290.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0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