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面向大榭开发区社区(村)主职干部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15年9月23日)规定的程序,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以下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详见附件 1、公示期限为7天,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区纪工委(监察室)、人事局反映。联系电话:区纪工委(监察室)0574-86768960、区人事局0574-86768214。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大榭开发区人事局 2015年11月6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陆:http://www.daxie.gov.cn/cn/n48979.html
拟聘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大榭街道事业编制 |
胡舜耀 |
男 |
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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