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金华兰溪市卫计系统赴医学类院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兰溪市2013~2015年卫生人才发展计划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160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经市编委会、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就兰溪市卫计系统赴医学类院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 3.年龄18—35周岁;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 报名办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网络接受提前预报名,报名表(见附表2)填好后随同本人相关资料一并发至邮箱:345875944@qq.com。 2.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8:00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体育馆二楼(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进行招聘情况说明,随后进行现场咨询和报名预审,择优确认参加考试人员(上午10:30前)。 (二)现场签约 1.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30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体育馆二楼进行笔试,时间1小时。根据笔试成绩和综合表现,按每个职位不超过3人进入下午1:00的面试考核,时间每人8分钟,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核应变与表达能力。 2.根据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及本人在校期间综合考核情况确定签约对象,进行现场签约。 3.本次招聘签约后经审核毕业证书、体检、考察合格的直接录用为兰溪市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本简章未尽事宜,经兰溪市人力社保局、卫计局商量决定。 招聘详情可到兰溪人才网(www.Lxrcsc.com)通知公告栏查看。咨询电话:0579—88887526。欢迎全国各医学院校有意向的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1张等本人相关资料及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往参加,望相互转告! 兰溪市卫计局 2015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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